世尊知道念佛法門是難信之法,故於宣講彌陀之本願時,刻意於第十八願之發願文與成就文,均加上「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並且於其他經典述及不信而謗法之後果,以警惕世人切勿恣意抨擊。茲列舉經文如下:
《般舟三昧經》〔譬喻品第四〕:
「持是三昧者。是佛所稱譽。聞信者其福倍多。佛言。是迷惑自貢高人。不信者及與惡知識從事。聞此經不信不樂。是為於我經中怨家無異。是不持戒人。在自大中。其餘人展轉聞其言信隨之。此為壞佛法。其人相告言。是經為非佛所說。直作是誹謗。」
《法華經》〔方便品第二〕:
「以五濁惡世, 但樂著諸欲, 如是等眾生, 終不求佛道。
當來世惡人,
聞佛說一乘, 迷惑不信受,
破法墮惡道。」
《法華經》〔譬喻品第三〕:
「汝舍利弗, 我此法印, 為欲利益, 世間故說,
在所遊方, 勿妄宣傳。 若有聞者, 隨喜頂受,
當知是人、 阿鞞跋致。 若有信受, 此經法者,
是人已曾, 見過去佛, 恭敬供養, 亦聞是法。
若人有能, 信汝所說, 則為見我, 亦見於汝、
及比丘僧、 並諸菩薩。 斯法華經, 為深智說,
淺識聞之, 迷惑不解, 一切聲聞、 及辟支佛,
於此經中, 力所不及。 汝舍利弗, 尚於此經、
以信得入, 況餘聲聞。 其餘聲聞, 信佛語故,
隨順此經, 非己智分。 又舍利弗, 憍慢懈怠、
計我見者, 莫說此經。 凡夫淺識, 深著五欲,
聞不能解, 亦勿為說。 若人不信, 譭謗此經,
則斷一切, 世間佛種。 或復顰蹙, 而懷疑惑,
汝當聽說, 此人罪報。 若佛在世, 若滅度後,
其有誹謗, 如斯經典, 見有讀誦、 書持經者,
輕賤憎嫉、 而懷結恨, 此人罪報, 汝今復聽,
其人命終, 入阿鼻獄, 具足一劫, 劫盡更生,
如是展轉, 至無數劫, 從地獄出, 當墮畜生,
若狗野干, 其影□瘦, 黧黮疥癩, 人所觸嬈,
又復為人, 之所惡賤, 常困饑渴, 骨肉枯竭,
生受楚毒, 死被瓦石, 斷佛種故, 受斯罪報。
若作駱駝, 或生驢中, 身常負重, 加諸杖捶,
但念水草, 餘無所知, 謗斯經故, 獲罪如是。
有作野干, 來入聚落, 身體疥癩, 又無一目,
為諸童子 之所打擲, 受諸苦痛, 或時致死。
於此死已, 更受蟒身, 其形長大, 五百由旬,
聾騃無足, 宛轉腹行, 為諸小蟲, 之所咂食,
晝夜受苦, 無有休息, 謗斯經故, 獲罪如是。
若得為人, 諸根闇鈍, 矬陋攣躄, 盲聾背傴,
有所言說, 人不信受, 口氣常臭, 鬼魅所著,
貧窮下賤, 為人所使, 多病痟瘦, 無所依怙,
雖親附人, 人不在意, 若有所得, 尋復忘失。
若修醫道, 順方治病, 更增他疾, 或復致死。
若自有病, 無人救療, 設服良藥, 而復增劇。
若他反逆、 抄劫竊盜, 如是等罪, 橫羅其殃。
如斯罪人,
永不見佛, 眾聖之王,
說法教化,
如斯罪人,
常生難處, 狂聾心亂,
永不聞法。
於無數劫、 如恒河沙, 生輒聾啞, 諸根不具、
常處地獄, 如遊園觀, 在餘惡道, 如己舍宅,
駝驢豬狗、 是其行處, 謗斯經故, 獲罪如是。
若得為人, 聾盲瘖啞、 貧窮諸衰、 以自莊嚴,
水腫乾痟、 疥癩癰疽、 如是等病, 以為衣服,
身常臭處, 垢穢不淨, 深著我見, 增益瞋恚,
淫欲熾盛, 不擇禽獸, 謗斯經故, 獲罪如是。
告舍利弗,
謗斯經者, 若說其罪, 窮劫不盡。
以是因緣,
我故語汝, 無智人中,
莫說此經。」
《法華經》〔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普賢,若於後世、受持讀誦是經典者,是人不復貪著衣服、臥具、飲食、資生之物,所願不虛,亦於現世得其福報,若有人輕毀之,言、汝狂人耳,空作是行,終無所獲,如是罪報,當世世無眼,若有供養讚歎之者,當於今世得現果報。若復見受持是經者,出其過惡,若實、若不實,此人現世得白癩病,若有輕笑之者,當世世牙齒疏缺,醜唇、平鼻,手腳繚戾,眼目角睞,身體臭穢,惡瘡、膿血、水腹、短氣、諸惡重病。」
我發現有人對善導大師所弘揚的弘願法門教義疑惑不信,特於此篇文章之內容,廣引兩部經中之王:《華嚴經》、《法華經》,來證實其所言不虛,故其所寫之《觀念阿彌陀佛相海三昧功德法門》足堪採信,文中亦提及謗法之下場:
「問曰。釋迦出現。為度五濁凡夫。即以慈悲。開示十惡之因報果三塗之苦。又以平等智慧。悟入人天迴生彌陀佛國。諸經頓教文義歷然。今乃有人。公然不信共相誹毀者。未知此人現生及死後得何罪報。具引佛經與其作證。令生改悔信佛大乘迴生淨土。即為利益也。
答曰。依佛經答者。又此惡人如上五惡性分中已說竟。今直引佛經以為明證。即如《十往生經》云。佛告山海慧菩薩。汝今為度一切眾生。應當受持是經。佛又告山海慧。是經名為觀阿彌陀佛色身正念解脫三昧經。亦名度諸有流生死八難有緣眾生經。如是受持。眾生未有念佛三昧緣者。是經能與作開大三昧門。是經能與眾生閉地獄門。是經能與眾生除害人惡鬼殄滅。四向悉皆安穩。佛告山海慧。如我所說。其義如是。山海慧白佛言。未來眾生多有誹謗。如是之人於後云何。佛言。於後閻浮提或有比丘比丘尼若男若女。見有讀誦是經。或相瞋恚心懷誹謗。緣是謗正法故。是人現身得諸惡重病。身根不具。或得聾病盲病失陰病鬼魅邪狂風冷熱痔水腫失心。如是等諸惡重病世世在身。如是受苦坐臥不安。大小便利亦皆不通。求生求死不得。謗是經故受苦如是。或時死後墮於地獄。八萬劫中受大苦惱。百千萬世未曾聞水食之名。謗是經故得罪如是。或時得出。生在人中。作牛馬豬羊。為人所殺。受大苦惱。為謗是經故。後得人身。常生下賤。百千萬世不得自在。百千萬世不見三寶名字。為謗是經故受苦如是。是故無智人中莫說是經。正觀正念如是之人然後與說。彼此不敬是經。墮於地獄。彼此敬重。得正解脫。往生阿彌陀佛國。今又以此經證。故知毀敬之者。佛記損益不虛。」
謗法之罪重,故世尊一再囑咐,於《法華經》云:「以是因緣,我故語汝,無智人中,莫說此經」,又《十往生經》云:「是故無智人中莫說是經」因此,法然上人於《選擇本願念佛集》末尾吩咐著:「庶幾一經高覽之後,埋于壁底,莫遺窻前,恐令破法之人,墮於惡道也。」職是之故,《安心決定鈔》之著作者隱名之,並於卷末引自觀佛三昧經,告知「念佛三昧亦復如是,當密藏之」。覺如上人於《教行信證大意》之文末亦寫著:「短慮以之,令擬報恩之勤,賢才披之,莫加誹謗之詞。謹言謹言,不可及外見者也。既為吾宗秘稟教趣;又恐他人造破法罪也。」
看到上列叮嚀之語,讓我在看到「《選擇本願念佛集》的一個錯誤」之文時,一直保持沉默而不敢冒然來反駁。今因年過五十,發覺眼力、腦力大不如前,於是趁著身體還可以時,鼓起勇氣來提筆回應此事,免得將來後悔莫及。我或許是在瞎說,但能引經據典,講的頭頭是道,至於採信與否?就交由各位讀者的善根來加以判斷。
接著,我想藉親鑾聖人在《教行信證》〔信卷〕的序文,來表明我寫這篇文章的主要用意:
「夫以,獲得信樂,發起自如來選擇願心。開闡真心,顯彰從大聖矜哀善巧。
然末代道俗,近世宗師,沉自性唯心貶淨土真證,迷定散自心昏金剛真信。
爰愚禿釋親鸞,信順諸佛如來真說,披閱論家、釋家宗義,廣蒙三經光澤,特開一心華文,且至疑問遂出明證。誠念佛恩深重,不恥人倫哢言。
忻淨邦徒眾,厭穢域庶類,雖加取捨,莫生譭謗矣。」
值此,我想呼籲大家:請停止撻伐本願念佛、淨土真宗、弘願法門,切勿因某些淨土真宗之教徒的錯誤行為,而牽怒淨土真宗之教義,因其均為彌陀之願與釋迦之教,更何況其為難信之法。若誹謗正法,將如「八宗祖師龍樹菩薩之《智論》中,有更深刻之告誡,其文曰:『自法愛染故,毀疵他人法,雖持戒行人,不免地獄苦。』」
(此文引自蓮如上人《御文章》〔第十四封:立山、白山〕)
最後,我要感恩法然上人、親鑾聖人及游藤老師,沒有他們的教導,我將永遠不懂《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的這段話:
〔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
「寧受地獄苦,得聞諸佛名,不受無量樂,而不聞佛名。」
「佛名」—南無阿彌陀佛:「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
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
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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