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5日 星期日

弘願法門不同於基督教


    老是聽到有人把弘願法門與基督教相提並論,讓我覺得很反感。不僅一般佛教徒批評弘願法門像基督教,都說「信則得救」;還有些弘揚本願念佛之人,應用了類似基督教的傳教手法—訴諸感覺、教唱佛曲,來接引大眾學習弘願,此舉更讓大家霧裡看花,摸不著頭緒。雖然我對佛教之聖道門與基督教之教義並無深入研究,沒有豐富的知識來詳細分析、論辯,但還是自不量力,就自己對弘願法門的認知,來說明二者之間的差異。

 

     首先,整理與引用諸位佛教先進之言論,來說明佛教與基督教等之間的差別。基督教與其他的宗教都有造物主的觀念,認為神是最初的、唯一的、永恆不變的存在,而世間萬物包括人類則是神所創造出來的,所以對人類有絕對的掌控權,我們只能臣服祂,若背叛還會受到懲罰。

 

佛教則認為宇宙萬物具有一個共同的本質,就是「緣起性空」,緣起性空的主要內容便是因果和因緣。所謂因果乃指果從因而來,因也是由果而生。就像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一樣,是循環無端的關係,不是誰先誰後的關係,其最究竟的問題是永遠無從找到開端的。因是對果而說,果是從因而起,也有因果同時:造了這個因的同時,即是得到結果。可見,凡事都是互相循環、互為因果的,所以因果既是前後關係,也是同時發生的現象。所謂因緣係指一切事物都會改變,都有其因緣。因此不相信有一個神聖的造物主,也不相信有一個生命可以自我創造。相反的,一切事物的生起,都是因緣和合的結果。因是主,緣是賓,一個現象的產生,必有其主因,及附屬的助緣才成,一切的現象都無法離開因緣。《阿含經》說,因緣是「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有」是指現象的生起,「滅」是指現象的消失。我們這個眾生世界的一切,總是離不開因緣生滅的變幻。

 

     這是佛教徒接受輪迴的理論基礎,而輪迴背後的真理和驅動力,就是所謂的業。業是主宰宇宙的因果律;業既是潛藏於行動的力量,也是行動後所帶來的結果。換言之,業係指不管我們以身、口、意作些什麼,都將產生相應的結果。每一個動作,即使是最細微的動作,都孕育著它的後果。雖然行動的後果可能還沒有成熟,但只要有適合的條件,它們終將成熟。因此我們的行為,常常會延後呈現它的果報。因為任何事件都是許多業成熟之後,集合在一起的複雜結合體。以此來檢視,下一世我們將有什麼樣的出生,完全取決於這一世我們有什麼性質的行為;也就是說我們行為的結果,完全是看行為背後的動機而定。所以說,業不是宿命的,業是我們有能力去創造和改變。它是創造性的,因為我們可以決定行動方式和動機,來加以改變。

 

總而言之,造善業善因,得善果的福報;造惡業惡因,得苦果的罪報。善因趨向光明面,惡因趨向黑暗面,實是一種自然法則。既然眾生世界的一切,都是從因緣而起,便可用意志的努力,透過修行來去惡向善,進而解脫生死、跳出輪迴。故佛陀教導我們,未來是掌握在我們的心中和手中。

 

接著,自日本大德曾我量深所講之淨土真宗要義一書中節取,來說明弘願法門與基督教之差異。諸多宗教都提到向神或上帝祈求拯救,其所代表的究竟是何意義?乃是人們無法解釋某種道理或現象時,往往會託之於鬼神,於是對神有所期盼,總期待神有所恩賜。如此一來,就以神為目標,凡事依賴神,對神的拯救存著一種預期的心理。因此,充滿著神秘主義的色彩,認為神具有不可思議的神秘力量,以此神奇之力量來拯救每一個人。

 

淨土真宗所標示的是,彌陀因如來之本願力而拯救眾生,即指彌陀只是成就本願力,眾生遂因彌陀本願之成就而得救。由於成就了本願力「南無阿彌陀佛」,眾生遂自然法爾得救,也就是說彌陀成就了能自然法爾得救之法,於是能拯救眾生。但是淨土真宗所謂有本願,並非指彌陀如神一般,以本願力來一一拯救眾生,而是因成就了可使諸有眾生得救之「法」,而平等地拯救一切眾生。彌陀並無作為,只是成就了「法」,便可以藉著「法」來拯救每一個眾生,此即為佛法。彌陀所成就的是拯救眾生之「法」,眾生因本願—南無阿彌陀佛之法力而得救。眾生絕非直接由彌陀手中得救,彌陀只是成就了足以推動眾生前進之「法」而已,,至於眾生要不要得救,責任在眾生。換言之,彌陀並未做任何的拯救工作,祂只是成就了「法」。眾生若期待得救,可以信靠此「法」;若不期待得救,也可以不信靠此「法」。誠如開山聖人所云:「信奉念佛與否,可悉聽尊便」。彌陀的工作在不可思議兆載永劫之修行後,成就了「南無阿彌陀佛」之法,即告結束,以後端視有無宿善而決定眾生是否得救。阿彌陀如來早已無事一身輕, 一切自有本願力,本願力即指「南無阿彌陀佛」,唯有此一名號才是阿彌陀如來的靈魂所在,眾生所要信靠的正是此一靈魂。因此,我們只要信靠「南無阿彌陀佛」即可,除了信靠「南無阿彌陀佛」之外,不必要再另外信靠彌陀。進一步言之,眾生唯信靠「南無阿彌陀佛」可也,「南無阿彌陀佛」之外無彌陀,「南無阿彌陀佛」之中就有彌陀。眾生若期待得救、往生西方淨土者,請信靠它;若無往生之必要者,可以不信,但憑眾生之抉擇。

 

我想也許是,神以其神奇的力量來拯救每一個人,祂既要救這一個人,又要救那一個人,而需要拯救之眾生乃無量無數,此眾生非救不可,彼眾生亦非救不可,那神豈非忙得不可開交。因此西方人創造一個理論,他們要由獲神之拯救一事,來證明人乃萬物之靈,才特別得到神之垂青而獲救,故而對神予以祈禱與讚美,來贏得神的關照。阿彌陀如來則成就了能自然法爾得救之法,因此既不需要像千手觀音得有千隻手,自有十方諸佛稱揚其名號;也不必刻意挑選對象,故敢於發願拯救十方眾生。再者,彌陀係以法來救度眾生,因此有人即使未聽聞或不信靠祂的本願,卻願意一心不亂來稱念名號若七日及一日,那麼彌陀也會臨終接引此人往生淨土

 

淨土真宗與基督教有著天壤之別,不過有些學本願念佛的人,仍將基督教的觀念帶入弘願法門。其錯誤之處,在於信靠彌陀而非「南無阿彌陀佛」之法,遂以凡夫心將彌陀之救度擬人化,誤認為彌陀如同神祇一般,於是落入對神佛的崇拜心態,在弘法時就一昧地讚頌彌陀的愛心,以及如何去感受彌陀對眾生的關懷。換言之,著重於培養對彌陀的感情,強力灌輸大眾要信賴祂的救度。此種訴諸個人感覺的方法,以佛教的觀點來看,如印光大師所言:「全屬凡情妄想、卜度思量,豈能冥符佛意,圓悟經旨」。

 

但是有人自詡,如此傳教方式乃信心決定之人所為,而游藤老師所翻譯、講解的書,如梅原真隆柏原祐義只是學者而已,其所講授乃是理論、解釋文字。此話一出,連釋迦牟尼佛也挨悶棍,因為世尊講述無量壽經時,並未側重吹捧彌陀之大悲,而是依循佛教理論—因果、因緣法則,說明阿彌陀佛與西方極樂世界之由來。第一部份為如來淨土之因,解說法藏菩薩為了建設西方淨土所做的發願與修行:發願的經過乃「具足五劫,思惟攝取莊嚴佛國清淨之行」;修行的狀況則「於不可思議兆載永劫,積植菩薩無量德行」。第二部份為如來淨土之果,敘述依願行的因而得來的果,說明法藏菩薩成佛與淨土的狀況,其所成就之佛身光明為「一切諸佛聲聞緣覺諸菩薩眾、咸共歎譽」,具有利益眾生之功德—「若有眾生、聞其光明威神功德、日夜稱說、至心不斷、隨意所願、得生其國」。第三部份為眾生往生之因,說明有兩種業因:一是完全捨棄自力,念佛往生真實報土;二是捨不得自力,諸行往生化土。第四部份為眾生往生之果,敘述一生補處之德,尚可「被弘誓鎧」,隨時都可還相迴向去度脫一切眾生;其次稱讚往生者之德,具足三十二相,神通自在、化他自在。另外,世尊還提到了往生之助緣,凡夫之所以願意信受名號,乃聽聞十方諸佛讚嘆阿彌陀佛的名號,與勸誘眾生之往生。尤其是講說八相成道,讓聽者憶起佛陀度化眾生的情形,更加信順娑婆化主之發遣。若無世尊一代之化儀,末代之我輩安能接受,遠在西方過十萬億佛土之世界與阿彌陀佛呢!故教行信證之《教卷》云:「斯經大意者:彌陀超發於誓,廣開法藏,致哀凡小,選施功德之寶;釋迦出興於世,光闡道教,欲拯群萌,惠以真實之利」和讚曰:「真實報土之正因,由二尊遣喚所賜」。

 

因此,歷代祖師大德都是遵循佛陀說教之模式,用當代人之語言並適應其根器,詳細解說法藏菩薩因位之發願與修行,而能明白其「願以成力,力以就願;願不徒然,力不虛設;力願相符,畢竟不差」所成就之果上神力。透過因果與因緣之法則,進而認知「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來教導末代眾生以佛之果地覺,作為凡夫之因地心而獲取往生之成果。職是之故,當我們知道如來本願力的來龍去脈,就能明白念佛往生乃是因緣和合之結果,毫無神秘可言,並感恩彌陀成就了使眾生能自然法爾得救之法真實利益了我們。

 

所以教行信證信卷》解釋「聞其名號」之「聞」字云:「眾生聞佛願之生起本末,無有疑心是曰聞也」。生起者即指聞本願為何而起,本者謂因位之願行如何,末者謂果位如何完成眾生往生之功德。道隱法師據而說明:若但聞「生起」為救度愚惡眾生,而不聞「本末」之因果,即屬聞不具足;若但聞「本」而不聞「末」,也是聞不具足,如何能無有疑心?由此可知,若無梅原真隆柏原祐義等學者,苦心講解理論、文字,我們如何能了知念佛往生之因果,而不淪為盲目地信仰阿彌陀佛,以及搞不清楚弘願法門與基督教之差別。

 

弘願法門與基督教一樣,都強調「信則得救」,一般佛教徒未加以分辨即交相指責,實是不智之舉,因為就「信」與「得救」兩者即截然不同。先以結果之「得救」而言,基督教追求之去處為天堂,其所描述之景況仍屬三界內,故其「信」的內容為應用凡夫的感情與想像,經由不斷地向神禱告和讚頌神的慈愛,以及行善助人來維持信念。弘願法門則如善導大師所言:「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其「得救」之處為「極樂無為涅槃界」非屬三界,故告知「隨緣雜善恐難生」即無法採用人為之思想與行為,必須遵行彌陀所成就可使眾生得救之「法」—「故使如來選要法」,故其信之相為「教念彌陀專復專」。

 

另外,一般佛教徒批評弘願法門只講「信」,不談修行,這也是有待商榷之處。弘願法門對於「信」之要求極為嚴格,得依善導大師所教導的兩種深信之心:「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已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強調關於往生淨土一事,必須徹底放棄凡夫個人之所有作為。此點,若無修行失敗之經驗,恐怕不容易死心。「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行者必須相信彌陀成就了能自然法爾得救之法,完全信靠彌陀的本願力,達到善導大師所言:「此心深信,由若金剛」的境界,即般舟三昧經所要求:「勿有疑想如毛髮許」、「所信無有能壞者」。這對具足「貪瞋癡慢疑」之凡夫而言,更是困難之舉,所以親鑾聖人於《信卷》云:「然常沒凡愚,流轉群生,無上妙果不難成,真實信樂實難獲。何以故?乃由如來加威力,博因大悲廣慧力故。」又《化土》卷云:「大信心海甚以叵入,從佛力發起故」。從親鑾聖人之言談,吾人窺知所謂「信靠彌陀的本願力」,絕非由凡夫之妄心來思維而發起信心,必須確實藉著如來的願力才能得到金剛信心。因此道隱法師於本典略讚說明:第十七願名號,是所信所行法體,如淨摩尼珠,即至德尊號也。第十八願能信能行,如置之濁水,水即清淨,即是願力迴向淨信心也。由珠力故水即清淨,以喻行不離之信;由水清故珠現水中,以喻信不離之行。是以第十八願成就文云「聞其名號」即有行信不二、兩願不離之旨。因此覺如上人所著教行信證大意說明「真實之信者」:「信以『南無阿彌陀佛之妙行為真實報土之真因』的真實信心。」此一說明,足以證明弘願法門並非只講「信」、而不談「修行」。不過弘願之修行,非凡夫個人之修行,為安心決定鈔末卷所云:「我等雖稱禮念,非是積機之功行,唯是行阿彌陀佛為凡夫所成之行也。」

 

基督教之信仰是藉由人們對神崇拜與敬畏的心理而來,透過對神的祈禱與讚美來獲得拯救,係以信者本身之語言與心情來表現信心。弘願法門之得救則是信者本身之選擇,願意信靠彌陀所成就法爾自然之法,以無義為義之心情(即游藤老師所說空囉唆的心情)來稱念佛的語言—南無阿彌陀佛,藉此來獲得信心。從以上種種之比較,可以看出弘願法門與基督教兩者之間差異極大,根本不該相提並論。宣揚本願念佛之人應追隨佛陀與歷代祖師大德之腳步,詳細講解念佛往生之因果,幫助大眾具足因緣—五重之義(宿善、善知識、光明、信心、名號),透過「如是因、如是果」來往生真實之報土。更要緊的是,切莫教唱佛曲,會妨礙念佛,務必記得法然上人於選擇本願念佛集之開宗明義:「南無阿彌陀佛、往生之業、念佛為先」。

                      發表於2009.07.11 Yahoo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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